中国五千年的文化不是一种以崇尚创新为特征的文化。所以不要以为我们有了四大发明,国内企业就天生的富有创新精神。相反,我们在现实中看到更多的是抱残守缺、因循守旧的现象,处处阻碍着企业的发展和前进。 当前在国内营销界有一种“够用论”:即许多企业的营销主管在某一特定的阶段,认为用以取得成功的营销方法和营销技术足够适合当前的形势,不再寻求进一步的创新。有此种思维习惯的人,如同站在大树底下以竹竿敲击树上果子的农夫。自以为一根竹竿敲下了底处的野果便足够敲下整个树上的果实。殊不知,日新月异的市场竞争环境,使得营销工作所要面对的情况不断出现新的变化。以旧的方法和技术来应付应对新的竞争态势,难免会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。1984年戴尔注册公司的时候仅仅只有1000美元,而此时的IBM已成为非常成熟的巨型营销组织。但是戴尔公司以非凡的创新精神创造了深受消费者欢迎的直销模式,只用了短短的10年时间就由一个根本不被IBM放在眼里的小公司成长为将IBM赶下个人电脑市场老大位置的强劲对手。我们可以说80年代的IBM的营销技术是当时同行业最完善最先进的,但我们不可以说这就万无一失了,我们也永远不能说足够用了。
因为创新是永无止境的。在创新的天空下,我们永远能找到一种更好的营销方法和营销技术。我们如果不去这样做,那么我们可能就会因此而走向失败,因为我们的竞争对手会这样做,市场竞争会逼着它们在不停地寻找一种更好的方法来战胜我们。正如美国创造性思考协会主席麦克万斯(Milke vance)所指出的:创新思维是企业战略制胜的法宝。创新谋略也应该成为营销谋略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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